明年元旦起,网吧、长途车、飞机等在提供电影下载、播放服务时,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。因为此前有“音著协”关于卡拉OK收费的前车之鉴,一个貌似简单合理的规定,却在媒体和大众之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弹,因为影著协强势维权的姿态,争议之声不绝于耳,其中不乏直接尖锐的意见。这个叫做“影著协”的陌生组织,有没有权力收费?为什么收费标准的制定是单方面完成?最核心的版权问题有没有解决?收费办法和分配制度合不合理?……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、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朱永德和网友们一次次隔空舌战,看似火药味十足,但目的其实都是希望能够把影视维权落到实处,而不是沦为某些机构和个人敛财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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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、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朱永德,因“影著协”收费一事,引来铺天盖地质疑
事件背景
影著协将向网吧等收取电影版权费
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、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朱永德不久前在金鸡百花电影节“"十二五"期间中国电影产业愿景”论坛宣布:明年1月1日起,国内网吧、长途车、网络、视频点播、飞机、火车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版权费。目前,《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》已结束网上公示,进入公告程序。
“反盗版”和“维权”一直是电影人最头痛的问题。今年两会上,文艺界代表如宋祖英、王兴东、张抗抗等人提交的议案几乎全是关于版权保护,包括音乐、影视和图书的著作权。据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统计显示,电影《非诚勿扰》的影院观众人次是955万,票房收入3.2亿,但仅就搜狐等4家网络统计,到2010年1月,网站的观看就达4417万人次,而其转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收入只有200万元左右。两者的差距超过150倍。冯小刚导演在面临植入广告的质疑时大倒苦水,称中国电影完全靠票房收入,电视台、网站的播出授权费以及正版DVD的收入简直可以忽略不计。
朱永德说,中国电影不能老靠票房支撑。美国电影票房收入对权利人来讲只占百分之二十几,最多的时候只有三十,2006年的时候只占15.7%,百分之七八十是从电影院之外收的,包括家庭,包括DVD,包括网络,包括电视,包括一些延伸产品,甚至于玩具、服装,更多的是后头。朱永德认为,中国电影要做大做强,很重要一点,就是怎么样把影院之外的市场做大,而电影著作权协会实际上从事这项工作。
影著协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具体的收费标准。朱永德透露,收费政策经过了3年调研,各个主管部门经过3个月的讨论才得以通过。按照大城市网吧平均价格每小时2元计算,每台电脑一天需要支付0.15元。以一家拥有200台电脑终端的网吧为例,一年需缴纳电影版权费用10950元。长途汽车两小时及以上车程按《标准》收取,两小时以下暂不收费。
与此前进行KTV缴纳版权费设置一个最高上限的标准不同,此次收取电影作品著作权使用费,对网络、网吧、视频点播(VOD)、交通工具以及非营利性局域网都进行了具体的收费规定。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四川、浙江等多个省市将成为首批收费试行地区,而电视台播放电影的版权收费则要过几年再考虑。不主张网吧、长途车等通过涨价的方式,将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。
“影著协”是从哪儿冒出来的?
“我从影已经快五十年了,对电影有感觉,我想在有生之年再做一件事情,把这个开拓一下,让后人把这个市场做得更大,让我们电影日子更好过一点,让电影取得更大的繁荣,这是我的初衷。”这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朱永德说过的唯一一句感性的话。其它大多数时候,他都是在解释、在辩驳、在呼吁。因为,这个向网吧、公共交通工具收费的规定刚被媒体传播出去,就引发了铺天盖地的质疑。从各媒体的标题就可以明显看出很多人对这个机构的不买账,比如“影著协收费硬伤:无版权也收费”、“谁给了影著协统收许可证?”、“坐地生财的影著协”、“电影使用费不能仅由影著协说了算”、“影著协,挂个牌子就收费”……
有人疑惑,“影著协”到底是个什么机构?据了解,“影著协”全称是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,成立于4月16日。其前身是于2005年8月成立的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。影著协的领导分量十足,理事长为上海电影制片厂原厂长、上海电影集团原总裁朱永德,副理事长有阎晓明、韩三平、明振江、刘丽娟、高峰、王中军、张伟平、于冬、李国民、冯麟。
在所有质疑当中最根本的一个问题,就是影著协是否有收费的权力。“社会公众、被收费者甚至权利人本身,都还弄不清哪里冒出来个"影著协","影著协"就在那里威风凛凛地要求大家按他的标准把钱都交给他,凭什么呀?”有人认为,影著协是一个社会团体,没有任何资格收费。“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,"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"。同时,影著协收费之后的资金分配去向也值得怀疑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,"社会团体的经费,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,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",如果他们收的钱分配给各会员单位,那么就是违法行为;如果不分,据测算全国网吧和长途车一年要向他们缴纳的费用超过40个亿,这笔钱拿来干什么?”
有分析文章指出,尽管收取电影著作权使用费符合《著作权法》,但是这和大家必须按“影著协”的标准把钱交给“影著协”,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。“影著协”必须首先向公众证明自己身份的合法性,即:你这个全国集权且排他的代理人资格究竟是如何取得的:仅仅仗权自封还是果真得到了权利人授权?谁给你颁发的“统一收费许可证”?他日再冒出来个其他“协”的,再公告一个收费标准并声称代理收费,是否还得换种交法再交一遍?
对此,有知情人士透露,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的性质是行业维权组织,然而变身后的影著协则为集体管理组织。朱永德介绍,影著协是国家广电局协会同意,报国家版权局批准,由民政部注册的中国唯一的电影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。集体管理组织就是根据作者权,《作者权法》和作者权管理的条例,受权利人的委托,然后在权利人不能有效行使自己权利的那些范围里头,集中起来做几件事,一个就是代表权利人发放许可,收著作权使用费,第二个就是把这个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,第三个以自己的名义代权利人维权。所以实际上就是“收费、转付、维权”。他强调:“我们完全是合法的,完全有资格去收费。”
影视版权分散,要一家一家去谈
尽管获得收费资格,但是影著协的具体做法和收费标准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。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告诉记者:“这是一个好的创意和想法,大方向是好的,但是影视著作权和音乐著作权情况不一样,要注意差异性。”乐视网坚持网站上所有的影片都是正版,在版权的购买上积累了不少经验。比如他们刚刚购买了张艺谋新片《山楂树之恋》的版权,用影片女主角周冬雨担任网站“反盗版大使”。“音乐版权集中在唱片公司,是批量授权。但是影视版权很分散,一部电影特别是大片往往由很多机构组织集中投资,制作机构也很多,不会全部归属一家单位。所以要一家一家去谈,相当麻烦。影著协收费的前提,要得到所有权利人的授权和认可。”何凤云表示。
朱永德透露,“我们会员的影片,应该说占了国产片的95%,因为所有大的制片单位都是我们的会员。另外,我们的一些会员,比如电影频道,也有部分港台片、国外影片的版权。所以,影著协也有一部分外来影片。”可这是否意味着影著协拥有绝大部分国产电影的版权呢?
跟乐视网类似,不少视频网站购买了部分影片的播放权,甚至有一些版权代理公司已买断版权,他们认为影著协无权收费。比如盛世骄阳买下了上万部电影、电视剧作品版权,其中不少是独家授权。而按照盛世骄阳对网吧影视版权的收费标准,每家网吧收费为每年2000元,相当于影著协收费标准的1/5。如果影著协再对网吧收钱,会不会造成重复收费?朱永德表示,有些公司确实是购买了一些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。但是,“信息网络传播权指的是互联网,不包括网吧。除非有的公司与制片方签合同的时候,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后边特意加上"包括网吧"”。如乐视网高级副总裁刘弘就表示,其购买的独家网络传播权均有包括网吧版权授权。
对于拿到独家版权的公司,朱永德认为也有办法解决重复收费的问题:“一个是我们签约,我替你管理,你交管理费;一个是你不入会,我也先收,收来后再把版权费转付给你。这两个办法只有一种区别,我们的会员收10%的管理费,非会员收15%的管理费。”
不过他的说法引起了很多方面的质疑。有律师指出,著作权首先是私权,权利人加入或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自愿的。假如某单位购买了某部影视作品的版权,怎么运作那都是人家的私事,就像某些提供免费视频的网站,他们之前已经向人支付了使用费,根本没必要再向“影著协”交费。影著协在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,也不能代非会员单位统一代收、结算影视版权收入。
“影著协”比“音著协”蛋糕更大?
有网友算了一笔账:“影著协”最高只收15%的管理费,相比“音著协”50%的管理费,显然是低多了。但是按照“影著协”现在公布的这个收费标准,收费基数大概同样是“音著协”所无法企及的。比如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5万家,按影著协公布的收费标准,全国网吧业能收取10亿元。而在长途汽车行业,每年可收取30亿元到50亿元。因此具体到管理费绝对数上,再加上面向网络视频、局域网、音像出租、飞机、火车等收取的电影使用费,“不算不知道,一算吓一跳,"影著协"肯定是比"音著协"抢到了更肥的肥水。”
不过,朱永德的算法远远没有这么可观。预计2011年能回收2000万元左右,2012年3000万元,2013年突破1亿。“这个事情也很复杂,并不是我说今年要开始收,网吧就都来交了。不会的。肯定要一个一个地方去找代理人来做这件事。”
至于“收费过高”的质疑,朱永德表示,为了定一个合适的收费标准,他们调研了两年,认为现在这个标准是合适的。“现在进网吧看电影的人大概占20%,这些人经济承受能力不大。网吧业经营现在比较困难,你要是收多了,网吧付不起,现在网吧竞争很激烈,成本一直在涨,房租涨,人工涨,电费涨,但是上机费不能涨。我觉得收钱是第二位的,第一位是约束侵犯电影版权的行为。”
影著协的宣传负责人史文霞也透露,根据他们的调研结果,网吧每台电脑每天在影视收入方面就有3.2元。“而我们的收费平摊下来,每台电脑每天费用只有0.15元,连收入的5%都不到,收费标准其实很低了。”
影著协将按“抽样分配”的方式把收来的钱分配给权利人。“假设帮我们收费的地方是网吧协会,我们会要求网吧协会做抽样调查,看看100部影片里,哪些使用频率最多,哪些次之,哪些根本没人用,再根据这个抽样结果来进行分配。当然,这个抽样不会很精确,目前还做不到精确。”然后,按照电影公司出品电影的数量、票房进行综合评定,像中影、华谊这样的大公司就拿得多一点,其余小公司少一点。
对于能分到多少钱,很多电影公司并不看重,他们还是想通过这个举动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版权保护的机制。光线电影公司负责人张昭表示:“版权保护是个长期过程,不能指望前几年就能收回多少钱,希望的就是全社会能对电影版权保护形成一种意识。”
是很难,但不能因为不完善就不做
在影著协出台这个收费办法之后,很多人都抱以怀疑甚至对立的态度,一个原因是此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也出台过相关方案,实施结果却不尽如人意。
有业内人士感慨:“当年卡拉OK版权收费在名义上也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著作人权益,最后却陷入激烈的利益纷争,各部门、各单位都想从中多分一杯羹,只好牺牲著作权人的利益填平分歧,著作权人实际所得竟然不到收费的一半,相关主管部门的下属企业反而成了最大的“利益均沾”者。但愿影著协能吸取音著协的教训,电影使用费不会重蹈卡拉OK版权费的覆辙。”
所以不少人担心的不是收费,而是这些协会打着维权的旗号中饱私囊。有网友称:最怕协会强行挂着维权的“羊头”卖收费的“狗肉”。就怕受“影著协”的“破窗效应”启发,打着维权旗号的“协会”会否如雨后春笋,艺术家与版权人依旧只是收费组织领不到薪水的打工仔?
不过,尽管影著协的具体收费办法受到不少质疑,电影业界还是抱以积极的回应。不少导演和演员都在宣传新片时一次次号召抵制盗版。他们表示,虽然现在中国电影市场空前繁荣,但版权问题仍然让他们笑不出来。《山楂树之恋》公映后的第二天,盗版碟就火线上市。《狄仁杰之通天帝国》和《剑雨》也有同样的遭遇。
所以,中影集团发言人蒋德富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称,中影集团支持影著协的这个行动,我们还要呼吁所有权利人联合起来配合,规范电影市场,为电影产品延伸开发做出努力。“其实中影这些年一直在打版权官司,这些年得到的赔偿越来越少,但电影发行时侵犯版权的行为也会变少,反过来也推动发行收入的增加。所以维护版权还是要行动,尽管第一步迈出去比较难。”
乐视网版权合作事业部总经理何凤云也表示:“这个方案的基调是好的,不能因为不完善就不做。因为这个行动工作量大,所以我们的力量也要加大。每个地方7、8个人肯定是没有办法完全完成预计的目标。所以不仅是依靠一个部门,而是要依靠版权人群体的力量。”(记者陈祥蕉) (来源:《南方日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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