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网购无理由退货实在太难
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 (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' Rights)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,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又到了一年一度的“3·15”,每年的“3·15”当天都会揭秘更多的骗局,把他们公众于世,然而2014年的“3·15”有着它与众不同之处,随着相关部门对于新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工商总局发布的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应声颁布,那么这对于喜欢网购的消费者们无疑都在拍案叫绝,这样对于痴迷于网购的消费者们来说是一件好消息。
那么在颁布了这两项“法规”来说,对于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这一规定无疑成为了最近最大的热聊话题,走到哪都是众人云云,很多开网店的老板们也是有着自己的看法, 那么对于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来说,事实真的能够如此么?
很显然,这种“政策”一上线就是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的结果,新规定是否能真正的让用户彻底的告别退货难的问题,很多的消费者们听起来虽然是很美好的,但执行起来确实也是“太难”了。
2“霸王条款”让人欲哭无泪
卖家的“霸王条款”让人欲哭无泪
其实就在咱们身边的一个例子,比如X宝某店家挂着的一些退换货的标语就能看出眉目,比如某服装的店家大红字的显示称道:“本店支持7天无理由换货,但是暂不支持退货,来回运费由买家承担,请亲们选好再拍。”等字样。
其实说简单点,你的钱进去了,就别想再拿出来,这种霸王条款使得消费者们真是欲哭无泪。消费者权益何在?
这种情况应该每个人都经历过
令人奇怪的是,有一些更没品的商家直接了当的就说是“不能退”,就犹如一些吃的食品,或者是香烟等产品,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们,商家们自然也有着自己的“道理”,如果卖出去的东西被人掉包最后再以次充好,说是发货的问题,那么谁会承担这其中的损失,胡搅蛮缠的最后,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。
商家写出的种种标语对于他们来说是很有“标志性”的公告,“不退不换”这是卖家之前要看好的,没看好和商家没关系,这无疑是一种“辟谣”。这就跟你在酒店里,不小心摔了一跤最后导致骨折一样,找回到酒店人家说,旁边立了“小心地滑”的牌子,他们起到了告知等义务,最后摔成什么样也和他们无关,最后相互推卸责任,受罪的是消费者,受害的依旧是。
那么这样的话,这类不法商铺将消费者们的“后悔权”强制剥夺,与新规定的要求也是相差甚远,这确实也是治理上的一大难题。
3判定“商品完好”标准参差不齐
判定“商品完好”标准参差不齐,退换货难上加难:
很多的商家也有着他们的看法,商品卖出去之后,消费者们可以享有比较完善的“七天无理由退换”,眼前消费者们占领了“主观”位置,但是有些产品是消费者使用过,甚至因为其他原因外包装造成了损坏,这样的产品就算退换给了商家,那么也不能在发生“二次销售”,那么对于商家来说也是一笔损失,很多商家借此“理由”不给消费者们退换产品,所以这也是一大难题。
一些产品打开包装 无法二次销售 给“无理由退换”造成麻烦
这种情况是否很多买家都遇见过:
买家:老板这烟觉得味不对,不像真的,我要退货!
商家:您好,请问您打开包装了吧?那就没法给您退了。
买家:不打开抽一根我怎么能知道这烟味道不对?赶紧退货
商家:不好意思,退回来我们无法二次销售,您只能自己承担责任。
产品完好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,确实现在网上销售的产品种类过多,并且很繁杂,衣服的挂牌被摘掉、电子产品外壳的塑封膜被撕掉、快递回去后产品的包装损坏,那么这种产品到底还能不能无理由退换呢?
据相关“专家”教授指出:“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情况下,消费者应当保持退货商品本身完好无损。”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上述条件,只能给你三个字:“不给退!”
在此引用“砖家”的一句话:法规实施的一个障碍就是货退回去后什么情况下不影响二次销售,如试穿过的衣服有香水残留怎么办?怎么界定不影响二次销售,仍需在实践中细化。看来专家们有时候也能说句“人话”。
商品完好还是有很多的障碍,但是如果商品在消费者手里完好,但在退货过程中由于快递或者物流的原因,商品出现了损毁,虽然是由快递公司来承担一切责任,但是买家因为几十元的产品而一前一后的找快递、找卖家,实在是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经历了,所以单看“商品完好”这一参考,退换货还是难上加难。
4某些种类商品的退货造成更大的纠纷
某些种类商品的退货造成更大的纠纷:
1、生鲜商品退换货——难!
那么在外包装能够保持完好,又在收获的7天之内,并且卖家能够二次销售,以上的条件都具备后,还有一种比较奇葩的环节出了问题,并且能够产生更大的纠纷,这就是很多产品的种类不适宜退换,即时退回去了根本就没法二次销售,这就是我们身边常见的“生鲜产品”,这一类的商品卖的就是新鲜、就是鲜活,买家是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畴之内,但是退回去了,东西也坏了。
一些生鲜产品虽在退货范畴内 但是根本没法“退”
这一现象无论是对于买家还是商家来说都是比较尴尬的一件事儿,有的时候在实体超市的中消费者们选购了生鲜产品后也会因为“不想要了”等众多的理由退货,这就更别提网购了,网络市场中的生鲜产品非常的多,这一现象无疑是给消费者们和商家再多一层的隔阂,矛盾自然化解不了,最后也是双双吃亏,没人赔付。
2、金银奢侈品退货——更难!
如果说生鲜产品的退换货是比较难,并且没法再次销售的话,那么金银首饰的退换货只能用“坑爹”这一词来评价,金银首饰的退货时有着很多弊端,退换货的几率几乎为零。
举例说名:如果今天黄金400一克,买家买到手了,然后不想要了要退回,产品的外观包装都没问题,但是黄金的价格一天一个变,变化的幅度也是比较高,想退货的时候却又300元一克了,最后商家只能按照当时购买的价格做退换。店里需承担国际金价大跌造成的损失,并且很多奢侈品非常金贵,金银首饰甚至是名表动辄成千上万,卖的时候都要戴手套,要是消费者买回去戴了不喜欢,退回来产生哪怕一点细的磨损或是瑕疵,卖家根本承担不起,所以这一类产品是根本不给你退。
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买家收获的时候是真的,但是消费者趁机掉包,然后联系卖家退货说是产品是仿制品,但是卖家不承认是仿制品,最后连警方也牵扯进来,最终不知道是买家“骗”了商家,还是商家“坑”了买家,最后还是众云纷纷,不了了之,因为这种事儿根本说不清楚,并且牵扯的地区可能分别为两个城市,警察叔叔们管理起来也是太难了。
5放宽心态并武装自己 不盲目网购
放宽心态并武装自己 不盲目网购:
其实说到了最后,消费者还是要有个比较宽的心,消费者们如果想维护自身的权益,那么一定要武装好自己,不让奸商们有机可乘,有些东西网购能买到更多的实惠,但是网购的方式也是比较单一,有些商品也不能够选择网购这一渠道,不盲目网购才是王道。
用正当的方式 保护自己
和谐待人 营造高素质市场(图片来自http://www.lianshi.com.cn/lianxi.htm)
并且笔者奉劝消费者们,不要想在网购上用欺骗的方式来“发家致富”,这是遭人谴责的,现在虽然有各种相关规定来维护消费者们的权益,但是国民素质确实太让人“捉急”,最后卖家不敢卖,买家又有着恐惧,所有的一切也都化为乌有。
编辑总结:
又是一年春季,又到了每年一度的“3·15”,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有了新的政策,那么在这个政策的背后依然存在着很多的“隐患”,人们的“贪欲”是不可磨灭的,消费者们要武装自己,并且适时网购,不能把一切产品寄托在线上交易中,“自身修炼”才是关键,因为这个“世道”,让太多的人们寒了心。
消费者还是要有个比较宽的心,消费者们如果想维护自身的权益,那么一定要武装好自己,不让奸商们有机可乘,有些东西网购能买到更多的实惠,
司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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