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 (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' Rights) 定于每年的3月15日,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,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又到了一年一度的“3·15”,每年的“3·15”当天都会揭秘更多的骗局,把他们公众于世,然而2014年的“3·15”有着它与众不同之处,随着相关部门对于新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工商总局发布的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》应声颁布,那么这对于喜欢网购的消费者们无疑都在拍案叫绝,这样对于痴迷于网购的消费者们来说是一件好消息。
那么在颁布了这两项“法规”来说,对于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这一规定无疑成为了最近最大的热聊话题,走到哪都是众人云云,很多开网店的老板们也是有着自己的看法, 那么对于“7天无理由退货”来说,事实真的能够如此么?
很显然,这种“政策”一上线就是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的结果,新规定是否能真正的让用户彻底的告别退货难的问题,很多的消费者们听起来虽然是很美好的,但执行起来确实也是“太难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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